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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王杰小学上下楼梯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乐鱼全站网站登录首页    发布时间:2024-02-04 06:36:38

  为了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育学生文明守纪的行为习惯,使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有序,不发生拥挤、跌倒、踩踏等危险情况,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形成良好的校风,特制订学生上下楼梯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楼梯及走廊是师生交通通道,也是生命要道,学生平时上下楼梯要做到“六不得”:不得拥挤;不得前呼后拥;不得勾肩搭背;不得连跳几级台阶;不得攀援扶梯;不得顺楼梯下滑。

  2、携带器物(如凳子、劳动工具等)上下楼梯时,必须竖拿。使器物离地,不得左右摇摆,以免伤害他人和墙壁。

  3、严禁起哄、谎报险情、搞恶作剧,造成学生恐慌、秩序混乱,诱发拥挤故。

  5、升旗仪式、课间操、体育、信息、节目排练等课或临时集会,班主任及其相关老师要提前到班级,组织学生在走廊排好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到场或离场;散会或散场时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学生行进间不能推搡拉拽、打闹、嬉戏、吵嚷,不能掉队、插队等,由始至终都要做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

  6、楼梯人多时,要先下后上,不得逆向冲撞;前面有学生不小心跌倒时,后面的学生马上在原地停步、扶起,并转告其他的学生。

  7、值班领导要做好日常巡查督促工作,认线、值岗教师课间要及时站在楼层的楼梯口,负责检查并维持学生上下楼秩序,若有违纪或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或上报。

  9、班主任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上下楼梯的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校相关规定。要教育指导学生如何上下楼,对学生要提出统一具体的严格要求,并注重在实际活动中严格训练,确保学生安全。

  10、所有任课教师一经发现拥挤事件,立即予以制止,并立即报知学校领导,学生必须无条件地听从领导和教师的指挥。

  11、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的学等意外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为了搞好我校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考生的生命安全,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带来的损失,做到“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特制定我校期末检测考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家长是本次考试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考试接送工作,负责考生路途安全。班主任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组织和管理。

  5、考生进入考场内应注意考场卫生及教室文化,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得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更不得去买麻辣棒等垃圾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考试结束,集体放学,由家长统一接回家,考生必须立即回家,不得走家串户、在途中逗留,更不得下河洗澡。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

  1、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要求学生排好路队上下学。

  3、考试完毕后,各班应负责清点本班人数,强调有关安全纪律,提醒及时回家。

  1、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不新鲜和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吃被卫生部门禁止上市的产品;不买无证摊贩处食品;不买无商标或无出厂日期、无生产单位、无保质期等标签不完整的食品;不吃有毒食品(如河豚鱼、野生蘑菇等);不喝未经消毒、煮沸的水,不喝存放时间过长的、过时的纯净水。

  3、若考生出现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送往乡卫生院或拔打急救中心电线要求救护。

  1、如遇考生生病,学校派人陪同到医院及时医治,如病情严重影响考试应向教务处报告。学生在考试中发病,停止考试,抓紧治疗。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升旗、课间操等集体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提升学校对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解决能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学校升旗、课间操应以班为单位,按规定路线进出教室,经过通道时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学生快跑,要班主任负责疏散管理,进出场地要有序,严防挤压、故的发生。

  3、学校升旗、课间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位置站队,由班主任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6、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生意外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发生拥挤故。

  7、脱离现场后,各班主任、专业部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1、学校组织大型活动必须将申请和安全应急预案上报主管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如果举行大型的室内活动,严格做好消防、疏散等安全准备。

  3、负责人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5、学校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6、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为保障学校师生体育课和业余训练及重大体育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给学生创建一个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特制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着运动服装,穿运动鞋。体育课中,如确需穿钉鞋时,必须得到体育教师的允许。

  (2)学生上体育课一定要遵守纪律,听清教师关于课堂体育活动应注意的事项,记住安全要领,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要服从教师的安排和体育干部的调配,不做与该节课无关的活动。不得擅自进行教师没有布置的运动项目。

  (3)在进行包括铅球、实心球等在内的田赛项目锻炼时,场内、场外学生都必须要服从教师安排,在教师指定的位置内站立,注意安全,做到思想不开小差,一切行动听指挥。

  (4)在体育项目练习时,一定要注意自我保护,在无教师或教师指定的学生保护时,学生不能自行练习。

  (7)教师要在每学期开始,了解每位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不能参加大强度锻炼的要及时安排其他活动。

  (1)所有班级和学生参加体育课外运动时,按老师规定的项目活动,不得擅自进行其它项目的活动。

  (2)学生在体育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并按体育运动项目所规定的安全要求做。学生之间要互相帮助,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3)学生课外体育活动要在指定场地上进行,不能乱窜乱跑,影响其他班级学生活动,不能擅自离场回班、上厕所,如有特殊情况离开时须向体育老师请假,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并及时返回。严禁学生之间互相争执、吵闹甚至斗殴。

  (4)铅球等投掷项目锻炼必须由班主任领取运动器材并负责安全监督,在无体育教师或班主任在场时,学生不能自行活动。

  (1)全体学生一定要遵守体育比赛或运动会规则,服从班主任安排,听从执勤干部劝告,不进入危险区域,在指定的地区观看比赛。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要顾及周围学生的安全,自己也要遵守运动规则,严格按运动项目的动作顺序进行,并准备好活动。

  (3)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必须要服从裁判组的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

  (1)学生要学会自我监督,随时注意身体功能状况变化,若有不良症状要及时向教师反映情况,并采取必要的保健措施。如果清楚自己有病,应先调养或遵照医嘱参加与自己身体相适应的锻炼,禁止患病、带伤学生参加剧烈运动或比赛。

  ①体温增高的急性疾病;②各种内脏疾病(心、肺、肝、肾和胃肠疾病)的急性阶段;③凡是有出血倾向的疾病,如肺及支气管咳血,鼻出血,伤后不久而有出血危险,消化道出血后不久等;④恶性肿瘤;⑤传染病及慢性疾病,如乙肝等。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的学生,禁止参加长跑等长时间剧烈运动的项目锻炼。

  学生开学时,班主任立即对特殊体质学生、遗传重大疾病学生、传染病患病学生等进行摸排、调查,填写政教处发放的相关表格并上报备查。在平时,班主任要时刻关注本班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严格履行“学生有病外出请假手续”和“学生身体不适不上体育课、进行体育运动请假手续”,并要立即通知有关任课或带队教师。

  为保证学科实验教学的安全、正常、有序进行,努力提高各类实验物品的利用率、完好率,根据《济宁市中

  2、实验前,任课老师必须认真按要求提前填好《学生分组实验登记表》。演示实验提前一天,学生进实验室分组实验上课须提前两天报告实验室。实验员根据通知单准备实验用品。

  3、任课老师对演示实验应提前操作检验,以免课堂演示失败。器材用毕后,任课老师应清理好实验器材连同剩余药品及时归还,防止实验器材和药品遗失。领还实验仪器和药品不得让学生代理。

  4、学生实验课前,任课老师必须先到实验室对学生实验的仪器和药品进行验收。实验完毕,任课老师须同实验员一起验收仪器、药品之后方能离开。仪器如有损坏,按实验室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5、任课老师应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有关法律法规,应要求学生进入实验室后按实验小组坐好并保持安静,不能高声谈笑、打闹,不准吃东西,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不准向水池乱扔杂物(废液、废渣必须倒在指定的地方。)保持室内整洁。

  6、学生实验过程中,任课老师要加强巡视和指导,及时纠正学生违规操作行为。任课教师中途不得离开实验室,不得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7、在学生实验中,因违反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遗失实验器材者,任课老师要立即处理以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8、如有意外事故发生,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应及时作出反应和处理,指导学生听从老师指挥和安排,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部门领导以启动学校安全预案,及时保障学生的

  安全。9、任课教师平时对学生加强实验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做实验时,一定要遵守实验操作有关法律法规。要注意

  试剂,爱护仪器。对乱动乱放,经教育不改者立马停止其实验。每个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安排学生进行打扫。10、实验结束,实验员认真填写实验课记录表。

  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公民等方面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是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教育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定期召开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布置学校法制教育的工作规划与安排意见(每学年不少于两次)。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摆正位置,切实加强学校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这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队伍建设。充分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培养少量精干的专职教师,作为法制教育的骨干队伍。

  四、学校各班级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五、学校各班级要逐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六、学校各班级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七、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举行法制讲座,对师生进行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线,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建立学校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校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及在教学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学校消防宣传氛围。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适时组织学生参观消防宣传教育基地,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素质。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6、校园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各科室、教室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切实可行加强我教育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各班级务必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的教育工作中,并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各班主任为第一负责人,亲自主管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学校交通安全守法工作常抓不懈。

  2、对学生教育要注重长期性和实效性。班主任要加强自身责任心,充分利用一切时机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与学生家长取得沟通,增强学生与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要定期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检查。少先队要在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或实践活动内容。

  3、各班级要聘请交警大队有经验、有责任感的民警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用事故案例向学生讲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

  4、寒暑假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来临之际,学校都要召开遵章守法、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全体大会,学生要制定交通安全保证书,并务必有家长签字。

  5、各班级要经常检查校园周围的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预以解决。

  6、各班级要在校园内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和印发资料及致家长的一封信,并使用橱窗、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7、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编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8、各班级值班领导及值班教师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为搞好学生防空知识教育,普及防震减灾基本知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增强学校学生的防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综合防空、防震能力,金乡县王杰小学特制订本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防空、防震减灾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管校长亲自抓、德育处具体抓、少先队辅导员和各年级班主任齐抓共管的格局,形成一套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

  2、建立畅通无阻的防空、防震减灾安全信息渠道。建立“教师通讯联络网”和“学生安全通讯联络网”,确保校长、各责任人、班主任、学生之间的信息畅通。

  3、加强校园基础信息调查提高学生对于防空、防震减灾防御能力;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提高教师、学生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并实施学校防空、防震减灾安全方案。

  4、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空、防震减灾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防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教育活动,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目的。

  5、让防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使防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真正内化为一种自觉的需要和行为。

  学校师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而各种拥挤件经常发生,严重威胁着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有效地处理拥挤件带来的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危害,最大努力的保证学校师生安全。现结合教育学校实际,特制定预防学生拥挤踩踏制度:

  1、各班主任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拥挤件预防工作总负责。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是第二责任人,协助校长抓好拥挤件预防工作;班主任是该班的具体责任人,具体抓好拥挤件安全教育和救护工作;其他教师配合学校抓好拥挤件安全教育和救护工作。安全工作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2、加强拥挤件的预防教育,学校要通过广播、黑板报,知识讲座等、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在师生中开展拥挤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拥挤件安全演练。增强自救意识和能力。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故的原因极其严重后果,了解预防发生拥挤件的主要措施,严禁学生在楼道上打闹、追打、快跑、打堆、搞恶作剧、推搡、拉扯等。

  3、加强学校各班级学生拥挤件的管理和预防。在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整齐。适当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上下楼。该堂课的老师及班主任要负责维持秩序,管理好学生。

  4、定期检查楼道、楼梯的设施和照明设施,及时消除隐患。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在楼道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告诫学生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5、各班级值班领导、教师要认真值班,认真做好拥挤件的预防管理工作。

  为了逐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师生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各班级用电由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1、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教室和办公室使用电炉、微波炉等家用电器。

  2、严禁在灯具、电扇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3、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校委会,严禁自行处置。

  6、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故意损坏。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的盗窃、抢劫、绑架等案件时有发生,为更好的加强对学校的综合治理,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杜绝校园盗窃、抢劫、绑架事件的发生,减少财产损失和生命安全,结合教育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防范意识,强化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每天进行多次不定时巡视,及时检查门、窗、防盗门的关闭和牢固。

  2、人人提高警惕,做到随手关门关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办公桌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尽量避免个人与集体财物遗失。

  3、专用教室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每次使用专用教室要进行登记,教学结束后要进行电教设备的清点,确保专用教室的电教设备完好无缺。

  5、外来人员来校要查明身份并进行登记,无故不得进入学校。不明身份人员严禁进入学校。切实确保学校教学秩序安全稳定。

  6、学校所有师生都要对学校的安全防盗高度重视,一旦发现盗窃和可疑人员要积极主动及时报警,并迅速向学校值班领导或校领导汇报,做到尽快处理和调查。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校园实际特制定金乡县王杰小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机构及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自身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

  3、学校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每学期初与各班签订责任状,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先、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各班要设立安全监督员,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检查,留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5、学校在夏季来临之际及时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访、家长会、校讯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把安全问题讲实、讲严、讲细,要求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

  6、要从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制,落实好学生死亡事故上报制度,以及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为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根据金乡县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金乡县王杰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防空防震、防踩踏、消防安全演练制度。

  1.增强师生自救自护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体师生对应急预案的熟悉程度,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2.提高组织协调能力。通过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各班级、班级各部门、各岗位教职工的职责任务,明确紧急时刻带领学生避险逃生的程序、方法和途径,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3.检验预案的实效性。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查找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进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普及师生安全方面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

  在每年的安全工作计划中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规划,学校组织班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安全演练活动(例如利用5.12、9.18,组织消防及防踩踏安全演练)。

  1.学校成立由教育学校各班级校长任总指挥、分管校长任副总指挥的领导小组,分为现场指挥组、楼层引导组、伤员救护组、通信联络组、信息采集组、班级引导组、安全保卫组,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演练有序实施。

  2.演练前应当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明确开展应急演练的原因和目的,确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和教职工的职责任务、实施步骤等。

  3.演练前应当对全体参演人员进行培训。就组织纪律、基本知识、过程步骤、演练规则和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培训与教育,召开两级会议进行培训,先对参与安全演练教师进行培训,由班主任再对学生进行培训。

  1.按照演练计划,领导小组指挥全体参演人员,开展对模拟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完成各项演练活动。

  2.演练中应当格外注意师生的安全。要十分重视演练组织与实施全过程的安全保障与人身安全。要以特殊的安保设施、足够的管理人员、关键部位的防范措施来保证演练的顺利进行,演练时若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总指挥,终止演练。

  3.演练后应当及时评估与总结。应当对照演练方案,比较演练实际效果与目标之间的差异,就演练准备、组织、实施及其安全事项方面对各班进行评估,成绩纳入班级考核。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4.演练结束后,负责人应当妥善保管演练过程的计划方案、影像、总结报告等材料,写好新闻稿件,经各班级校长审核后交学校办公室上传至金乡县王杰小学校园网,做好宣传工作。

  为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管理档案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推进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校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8、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安全是保障学校教育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前提,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条件。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患于未然。金乡县王杰小学安全工作方面,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着手,打造社会、家庭、校园安全教育平台,形成“人人参与,严格管理”的良好局面。为深化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金乡县王杰小学安全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二、金乡县王杰小学各班级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可能或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和各项活动中的安全工作及早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预先防范。四、有食堂应的班级要有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库房、操作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五、学校各班级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校舍管理,经常检查维修,发现危险房舍,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须安排人员值班,随时观察险情,做好撤离疏散准备。

  徒步或乘车(骑自行车),外出,应自觉遵守有关安全规定,顶防交通安全事故。七、学校各班级应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齐配足灭火器材,落实值班制度,预防火灾事故。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学校有专门机构或专业人负责用电管理,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八、学校各班级应根据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九、楼房的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出早操、下晚自习及遇有紧急情况,

  十、学生上体育课,参加劳动等,须有教师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学校须有学校领导或教师带队,并有安全保障措施。学校组织校庆、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应有安全保卫工作预案。学校应根据发生安全事故的季节特点和规律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做好防溺水、防中暑、防煤气中毒、防自然灾害等各项工作。

  十一、学校各班级应重视和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做好防盗、防破坏、防不法侵害工作,预防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十二、实验室、仪器室要有专人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都不得擅自进入,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发生火灾,将有毒有害的“三废”有效处理,要有防火、防爆、防毒、防环境污染和防盗窃的设施。

  为贯彻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坚持防患于未然的指示精神,增强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预案、机制和制度,以确保全体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⑴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地震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制定学校破坏性地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和学校应急预案的实施;地震发生后,全面负责学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各行动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抗震救灾;负责向上级汇报灾情,积极争取外援。

  ⑵政教处:做好灾情调查、统计、上报工作;承担草拟幼儿园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负责宣传报道,起草简报;组织开展学校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防止地震信息误传和谣传,稳定学校秩序;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

  ⑶疏散引导组:组织开展师生避震、疏散演练。制定学校地震应急疏散平面图和各年级疏散路线图,包括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以方便疏散为原则,充分好利用操场、绿地和空旷地带。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引导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当地震发生时,正在上课的师生,谁上课谁负责组织学生就地避震,或在震后快速、有序疏散;

  ⑷后勤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学校公共财产、救济物品集散点、重点部位的警戒。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在危险的建筑物周围设立警戒线,负责重点部位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扑救等工作

  ⑸排险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进行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分配、供应、保障工作;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设施;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⑹医疗救护组: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协调医药管理部门迅速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部门开展班级疾病预防控制和水源监督、食品卫生监测工作

  ⑴台风、暴雨等来临时段,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各处室、年级组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值班人员和学校报告,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⑵台风、暴雨、雷电来袭时,应立即停止在操场上的活动,有关老师和班主任要迅速组织学生到室内躲避。如在下课或放学时遇暴雨雷电,应将学生暂时滞留教室内。

  ①疏散引导组立即组织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③警戒保卫组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⑷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排险保障组要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⑹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其它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遭到雷击。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

  5、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教体局报告。

  金乡县王杰小学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一、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二、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办事处,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三、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及时掌握学校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排查,妥善解决在萌芽状态。对重大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上报。发生突发性件,果断妥善处置。

  五、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维护师生切身利益,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打造“平安校园”,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的育人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

  成员:周少华李可舒袁青陈小媛马沙张洋其任务主要是对各处室人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必要时协调公安、综治等部门。

  2、指挥部下设3个小组,有关小组和人员应按校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做出应急处理反应。

  现场处置组,由保安、学校值周、值日人员、政教处人员和现场教师组成,其主要任务是对现场伤亡人员的救助,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通知公安、综治、教育、卫生、交通和家长等部门。

  事故调查组,由政教处人员和班主任、年级组长组成,主要负责对当事人事件原由的询问,了解事情真相,以便指挥部作出恰当的判断与处置。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门卫(保安)人员要24小时在岗,不准擅离岗位,按时值班并做好出入登记,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

  2、外来人未经允许强行闯入,门卫(保安)不得放行,主动向其宣传学校政策,劝其停止违法活动,不能扰乱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治安,劝其立即离校。追赶不及、应立即通知值周领导,及早将闯入者查清逐出学校。

  3、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行窃、斗殴,先制止、制服,为防不测,同时拨打“110”报警。

  6、校园周边治安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指挥员及各职能小组应迅速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置。各小组长应根据本组的职责分工,迅速组织本小组人员在指挥部统一调度下的开展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人员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校园周边治安处置应急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处室人员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明确职责,并按3个小组的具体分工,组织落实本小组工作人员。

  3、各小组人员落实,真正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力争把事故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4、各小组组成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

  1、校内的一切设备与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维护,做到固定牢固,运行安全可靠。

  2、教学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电脑、投影仪、录音机、实物投影仪、电视机、照相机等贵重办公器材,维护管理要落实到人,明确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在做好防火、防盗的同时,要做好使用维护记录,消除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加强体育设施的检查与维修。

  (1)加强对全校师生的《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加强实验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设施和用电安全管理,由总务处、保卫科确定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证正常运转。

  (2)学校保卫科应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等人员密集的放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地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在师生密集场所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由学校保卫科、总务处组织开展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检验,组织开展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撤离和疏散的演习活动,确保师生安全。

  (4)总务处加强对电源、电器、电网的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隐患引发事故。

  (5)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严禁教师私自接线使用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6)学校各部门、教师一旦发现消防不安全隐患,因立即向主管部门反馈,主管部门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进行整治,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

  5、学校校舍每学期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雨季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常用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更换,维修,加固;不超期使用、危险使用。

  7、校内场地和周边环境经常清理,排除危险设置,重点部位、建筑场所设立警示标志。

  8、检查、维修认真仔细,保质保量,如因为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金乡县王杰小学学校饮食安全与防疫管理制度为了保障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根据需要设立合理、充分的岗位,所配置的工作人员要具有较高的安全责任感,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个人健康证和相关的技术培训。并且每学期要培训一次。并且要不定期的进行校内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

  建立比较健全的食堂卫生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的晨检制度、食品留样试尝制度、食物运输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食物入库、出库管理制度、物品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

  (1)学校投资改造了食堂工作间和餐厅,确保食堂和餐厅通风、明亮、洁净,能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食品安全员要常驻食堂,检查食堂工作间卫生,做到地面无杂物脏物、无油污等。食堂功能区(生加工间、粗加工间、配菜间)要严格区分,在加工时,严格按食堂工艺流程进行操作,防止出现混岗、漏岗,避免食品交叉污染;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完善,责任到人,充分发挥各功能区和设施、设备的有效作用。

  食堂器具要做到生、熟分开,用色纸进行标识,公用餐具要清洁、消毒。分发包子、馒头等食品时,不得用手接触,必须使用专门的器具。

  (2)坚持按规定程序灭鼠、灭蝇、灭蟑螂,要采取恰当的措施放灭虫药物,未用完的药物要妥善保管。特别是灭鼠工作,必须按规定购买鼠药,由经过受训的专人投放,并做到晚投放、早清扫。

  (3)原材料采购,要严密把好采买、运输、验收入库三个环节,要坚持原材料原料索证索票原则,坚持执行食品卫生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优质优价供货网点,采购食物做到“三不”:不采购无固定厂名厂址,无商业标签和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即使是三有材料,也要认真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商标是否完整、清晰,是否是最近生产,不清晰的要立即更换,并且要用手擦拭生产日期,正规厂家生产的原材料生产日期不容易擦掉。

  无卫生许可证的各类食品饮料和半成品;不采购不新鲜的蔬菜;不吃凉菜和四季豆。不采购有质量问题的大米、面粉、食油、佐料等。

  库房要通气、透气、整洁干净,要有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进入库房的食物验收登记后,要分门别按规定类存放,距离墙壁和地面要10厘米以上,库房要专用,不得和别的物品一块存放。标记标识要清楚,要注意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腐烂变质。保管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在领取和发放材料时,保管人员对发放的材料种类、数量要作好登记,领取人员对材料要进行检查验收,对感观情况进行登记,双方都要作好登记,以保证食物安全进入食堂进行加工。

  (5)食堂管理人员要坚持试尝菜肴,要实行成品菜留样,次日24小时后若无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才可将所留样品处理掉。

  (1)从业人员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澡、勤洗手、勤理发、勤剪指甲。上岗时要穿戴工作衣帽,不戴饰物上岗。上厕所前要摘去工作衣帽,置于换衣间,便后要用消毒液浸泡洗手后,再穿戴好工作衣帽。上岗期间,禁止吸烟,不要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

  (2)加工食物时,不准用手抠鼻屎。烹调食物时,切勿用手指直接在汤汁中搅拌后,放入口中品味,切勿直接用汤勺或锅铲盛装汤汁对着口腔品尝。烹菜时,要将汤汁置入事先备好的碗勺内然后再进行品尝。

  (3)在盛装食物时,不能用抹布和围裙擦拭盛装容器。盛装好的食物不能直接与地面接触,应放在规定的架子或操作台上,分发给各区前要加盖或加防蝇罩。在分发和出售食物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物,要戴上一次性手套。严禁从业人员穿拖鞋上岗,严禁赤膊上岗。

  学校建立了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注意水源环境条件的变化,定期查验水质,加强水源管理。如出现变色、有异味等情况要立即停止使用。自来水必须烧开后才能供给师生饮用。

  (1)学校坚持对学生进行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要主动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取得联系,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对校园环境进行整治。要定期组织学生参加体检,及时发现疫情,特别是在春、秋两季传染病多发季节,更要加大力度进行检查,将防与治结合起来。

  (2)发现疫情后,处理要及时、果断,要立即将病员进行隔离,切断一切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家长,让家长了解学生的发病情况。再尽学校所能,组织救治的同时,迅速通知传染病预防急控中心和医疗卫生部门、当地政府,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动员一切力量控制疫情的发展,防止其蔓延。之后,对有关环境和病员接触过的物品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1)要教育学生勤洗脸、洗头、洗手、洗脚、洗澡,勤剪指甲,每天早晚坚持刷牙,三餐以后清水漱口,要勤换衣服,着装整洁。

  (2)要教育学生按时进餐,主餐要吃饱。要讲究饮食的科学、合理、均衡,多吃蔬菜、水果,多喝水,保证身体发育对各种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需求。不乱吃零食,特别注意不购买、不食用无证经营的食品和饮料,防止病从口入。

  (3)要教育和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类大扫除,参加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等除害活动。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保持洁净的环境,有效地防御各类病害。

  (4)要注意生长发育期的生理和心理卫生,合理引导学生培养自理能力,保持良好的站姿、坐姿和睡觉、行走的姿势。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要保持身体各种机能的正常运行,切忌过度疲惫。保护好嗓音,切忌大喊大叫。不要随意憋住大、小便,保持身体排泄的通畅。

  (5)要注意运动卫生,参加体育运动不要过度疲劳,参加喜爱的活动也不要一味沉溺进去,要防止身体超负荷运转。

  金乡县王杰小学校园治安防范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治安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敌人,保障安全”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学校相关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二、治安防范管理工作,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工作范围与职权实行分级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奖罚分明,依靠群众,群防群治。

  三、建立在校长领导下的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小组,设组长、副组长和组员若干名。负责全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工作。

  四、严格实行分级管理。校长室、科室逐级应有一名行政领导负责本班级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设立一名治安员协助行政领导负责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1.校长是法人代表,是学校的第一综治责任人,对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传达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指示,落实安全责任制。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计划,做到目标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落实。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要亲自过问,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

  2.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做到有研究计划、 有布置检查、有总结评比。

  3.组织实施逐级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消除各种隐患,完善治安防范设施。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指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将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保卫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学校各科室、办公室落实治安管理规定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

  3.定期对学校内各班级进行安全大检查,节、假日前重点检查,对查出的治安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向主管校领导汇报,认真建议,督促解决。

  4.定期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

  6.对发生的重大政治、治安、刑事案件和交通等事故,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1.接受学校领导和保卫部门布置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班级情况认线.根据学校内的安全细则,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对本班级的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安全教育,并保管好本班级的安全防范设施。

  九、对在执行和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十、对不认真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违反治安防范管理制度、发生案件和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金乡县王杰小学校园治安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全校师生的安全,防止车辆进出学校造成安全事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5、上下学、课间学生较多时,在校园内使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教职工,要慢行或推行。

  5、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进校后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位,不得停放在公路的陡坡上,防止车辆自行滑行,造成安全事故。

  7、凡遇下课、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外来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及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校园封闭式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保安人员作为校园出入口直接安全责任人,要严格执行校园有关规定,按时开锁大门,切不可随意简化程序。

  2.校园正常工作日或节假日,安保人应热情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学生家长来校检查或联系工作。

  3.安保人员对上述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及车辆,必须予以查询、登记,并与学校被访人员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安保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校园停车区域,非工作关系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6.对于因私接见外来人员的教职工,要自觉遵守校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办事,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带入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校园封闭不及时而发生校园安全事故的,将视情追究责任。

  7.安保人员必须防止公共财物流出校园,外来借物或废旧物品出售,须凭校领导签发的清单和出门证,方可放行。

  根据“平安金乡”、“平安校园”创建的总体要求,结合校园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安全巡查人员必须在学校领导及安全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维护好学校安全秩序,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性工作,保障校园人财物的安全。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事,文明巡查,礼貌待人,耐心执勤,严格管理。

  3.认真履行职责,服从流动式服务的要求,勤走勤问勤反馈,不准擅自离职。因事请假,须经得主管部门批准,待安排好人员后方可离岗。

  4.熟悉校园及周边情况和学生活动的规律,特别是财务室、实验室、信息中心、仓库等重点部位,严禁外来人员进入。

  6.有权盘查外来闲散人员,有权没收学生携带管制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有权对校园内乱停乱放的各类车辆进行登记和处置建议。

  7.有权阻止在学生、教师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或其它车辆,有权制止机动车辆在校园内超速、鸣笛等违规行。

  8.及时发现和果断处理在篮球场地、体育场地等公共场所扰乱秩序、打架斗殴、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和相互追闹等问题。

  9.及时发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及时上报给单位领导或派出所,同时采取合法措施保护好现场。

  10.巡查期间,听到呼救声,应立即核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值班领导取得联系,发现可疑点和紧急情况要果断处理,同时立即上报。

  11.协助校园安全科室把做好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为重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12.校园安保人员要按时上岗,做好值班记录。严禁在工作岗位上和工作期间饮酒、吸烟、吃零食,严禁脱岗、旷岗、随意换岗等现象发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活动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开展安全有益的活动,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的暂行规定》、《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学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列入教学计划的集体劳动、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除外),均应由活动的组织者按本办法中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未经批准的活动均不得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时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校外集体活动主题应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思想内容,能鼓舞学生积极进取、陶冶情操、增长知识、奋发向上。

  第五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做好车船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精心组织,以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第六条外出实习班级,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习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第七条若遇雨天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游玩活动;已批准的,一律自动取消。

  第八条经批准的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有教师亲自带队,一般以近郊为宜,当天往返,未经批准,不得在外住宿或露宿。

  第九条学生不得擅自到江河、水库、池塘游泳,不得擅自组织观潮活动,不得擅自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活动,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厉处分,造成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条各年级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学生在外出活动时,要遵守国家法规法纪,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公德,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班长先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审查后由年级负责人审批。

  (2)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的活动,由年级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处审查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除一、二款以外的多人活动,均须征得班主任及年级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组织,并由活动负责人向政教处备案。

  (4)以上活动应最迟于一周前向审批者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陈述活动的内容、活动路线、交通工具和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明确活动负责人。

  (1)活动负责人应对活动的组织管理等承担主要责任;审批者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凡未按本办法的要求办理活动审批手续而擅自组织活动者,将追究个人或组织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假借班级的名义与校外人员联合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如各种旅游)等,加重处理。

  (3)未按申请中所陈述的要求进行活动,如擅自超出活动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