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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鱼全站网站登录首页    发布时间:2023-12-13 10:56:07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2-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乡市白鹭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能源”)以及全资子公司新乡市星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鹭科技”)预计2023年度将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鹭集团”)、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纺科技”)、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绿色纤维”)、新乡市华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鹭科技”)、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鹭纺织”)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原料、销售产品的日常交易。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4,120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9,055.62万元(不含税)。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对与白鹭集团、精纺科技、华鹭科技、飞鹭纺织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对与绿色纤维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股东大会上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各种纤维及相关服装、服饰、产业用产品的织造、印染、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原材料、生产设备、配件、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制造、销售和进出口,各种相关的生产技术和副产品的销售和进出口、房屋、设备、土地等资产租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修缮。

  白鹭集团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各种纤维、纱线研发制造加工;进出口贸易;纸箱制造、纸管制造,塑料编织制品制造加工;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

  精纺科技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精纺科技法人代表。

  精纺科技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纤维复合材料、纱、线、纺织品的制造和销售;自有房屋租赁,设备租赁及技术对外服务;对外贸易经营;医疗器械、卫生用品销售。

  公司有部分高管在绿色纤维任董事职位,且公司持有其9.43%股份,为公司的联营企业。

  绿色纤维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针织面料、服装,生产销售;纺织原料、纺织品、印染品销售;公司制作所需原辅料、机械设备、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及企业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华鹭科技的总资产为2,950.29万元、净资产为1,885.06万元,2022年1-9月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671.09万元、净利润-160.68万元(未经审计)。

  华鹭科技系公司控制股权的人白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王文新先生为华鹭科技法定代表人。

  华鹭科技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纤维材料、纺织制成品、冷转移印花及染色面料的生产制造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纺织产品的印染精加工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展览展示策划、企业管理。

  公司有部分董事在飞鹭纺织任董事职位,且为控制股权的人白鹭集团的参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飞鹭纺织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良好,能够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行情报价,并依据市场变化及时作出调整;若交易的商品和劳务没明确的市场行情报价时,由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公司与关联方相互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不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提供相同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包装物等部分原材料,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公司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水电汽,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充分的利用,有利于市场销售,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

  (二)对公司利益的影响。交易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不会影响企业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就本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及其它关联方制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事项事先审阅并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据此,我们赞同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

  1、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己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3、平安证券对新乡化纤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12月3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会议地点: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新区办公楼507会议室。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信息。

  (1)议案一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根据有关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2.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新乡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别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采用传真、邮件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详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49”,投票简称为“新纤投票”。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没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证券代码: 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2-067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于2022年12月14日下午1:3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来进行表决。

  (二)公司实有监事3人,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0人)。

  (四)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实际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书面方式发出。

  (二)董事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4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116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来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在对与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华鹭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邵长金先生、宋德顺先生、王文新先生予以回避。

  2、在对与中纺院绿色纤维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审议时,无关联董事需要回避。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确定2022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